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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預售屋爛尾 金管會3招強化不動產信託機制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防範預售屋爛尾損及消費者權益,金管會近年持續強化不動產信託機制。其中,信託公會近期已修正自律規範,明定受託銀行應特別注意建商是否有財務異常,必要時須請建商提查核報告。
內政部日前邀集金管會及金融業開會,討論如何強化保障民眾購買預售屋權益,外界關注會議結論。黃天牧十六日出席活動表示,內政部相當積極,至於未來調整方向,目前還在溝通階段。
黃天牧進一步提到,在過去二年期間,金管會和信託公會及銀行業已陸續採取三大措施,強化不動產信託機制。
銀行局長莊琇媛補充,第一是二0二二年一月信託公會建議修正「預售屋不動產開發信託與價金信託業務應行注意事項」,特別要求當買方通知與建商有買賣糾紛,受託銀行應立即通知建商,並可將買方價金先扣在信託帳上避免被建商動用,直到買賣糾紛解決。
第二,金管會先前已依行政院消保會建議,提醒受託銀行若知曉建商有任何財務困難或糾紛,應進行查證程序,必要時可請建商提供改善措施。
第三,近期金管會已核准信託公會進一步修正「預售屋不動產開發信託與價金信託業務應行注意事項」,明定受託銀行發現建商有任何財務異常時,必要時要請建商提出查核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