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井7死縱火案 主嫌逃死2度撤銷發回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男子曾文彥四年前凌晨於台南市玉井區真理佛堂前輩堂縱火,造成七死二傷慘劇,一審判死,二審改判無期,更一審仍判無期、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認為更一審調查未盡,部分理由相互矛盾,再次撤銷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

最高法院認為,更一審引用的醫院鑑定報告,與不判死刑的理由不符,論述的理由與資料也不完備,且對於曾男符合自首但不給減刑部分,更一審的理由說明也有欠完備,故撤銷發回。

曾文彥的家境優渥,父是退休醫生,母是老師,但他自小即經常情緒失控,家人曾於二0一七年間讓他住在前輩堂試圖感化他,曾男與前輩堂張姓負責人兒子因有口角糾紛而離開真理佛堂。

二0一九年間曾男想回前輩堂住,但被張姓負責人婉拒,曾男心生怨懟而起意放火。

同年十二月十四日凌晨,曾男買二桶汽油,潑灑在前輩堂北棟內西側走道與樓梯口玄關,點火焚燒,現場陷入火海,他雙腳被火燒傷,逃離現場。四十六名居民中有三十七人逃出;二人跳樓逃生受傷;一人被救出時失去心肺功能,送醫搶救後不治;其餘六人被發現時明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