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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定讞 劉政池月底發監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苗栗縣前縣長劉政鴻的胞弟劉政池,被控在陽明山竊占國土興建「七七行館」,依違反水土保持法判刑一年二月定讞、必須入監。士林地檢署日前囑託台北地檢署代為執行,目前北檢已發出傳票,通知劉於本月三十一日報到發監。
 法院審理後,認定劉政池違法開挖國有地、置入地下貨櫃屋、挖地道、接電,依水反水土保持法判刑一年二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有罪定讞,必須服刑。
 北檢已對劉政池發出傳票,本月底三十一日上午十時報到發監。至於劉被控佔用國土鋪設草皮、地磚等設備部分事證不完全,發回高院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