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慕慈∕基隆報導
基隆的高齡人高於全國平均值,高齡長者獨居或老老照護占全市老年人口的四成以上,市議員陳冠羽二十一日在議會提案,建議市府參照台南市社會局經驗,推廣意定監護制度,鼓勵長輩提早為未來生活、醫療及財產等監護預做準備。
陳冠羽說,意定監護制度在一0八年民法親屬篇修正,立法目的是為了補充法定成年監護制度的不足,提案是為提醒基隆市民政與社會處,未來基隆市的長照若要做得好,除了後端照顧以外,在為民服務案件中也常遇到,往往在失智、失能的時候家屬才問到監護宣導問題,但是這對長輩當事人來說,不一定會是好的選擇,甚至在家族內會因為監護宣導由誰來當法定監護人起不少爭執,甚至相互提訟,民間經常遇到的事情。
他提到,如果要讓長輩知道可以有另一選擇,不用等到像過去只有法定監護制度,法院會從受監護人的配偶、四親等內的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的其他親屬,以及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適當的人之中選任監護人。
「意定監護」制度就是在未失能、失智時,長者可自行擇定自己未來的監護人,並預先安排未來生活、醫療照護方式及財產管理等,而最常遇到的就是分配財產,讓長輩可以在有意識尊嚴下可以決定自己的監護人。
陳冠羽說,這件事在社會處繁雜的長照業務上當然要做,但建議嘗試區公所也連帶做宣導,像是區公所宣導「一九六六」長照服務專線一樣,同仁熟悉後加強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