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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會爭取明道大學不退場 教部:已無復辦空間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位於彰化縣的明道大學,今年六月被停招,自救會及校友二十五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稱獲研華集團新台幣三點三六億元挹注,盼爭取不退場。教育部重申,明道大學董事會與部分教師於專輔期間,多次稱已獲得多間上市櫃企業公司的捐資承諾書、合作意向書,但到改善期屆滿,仍無資金實際挹注,因此被函令停招,已無恢復辦學的空間。
少子女化使許多大專面臨生存危機,明道大學因財務問題,改善期滿未能解除專案輔導,於今年六月經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審議後,被命一一二學年停止全部招生,一一二學年結束時(民國一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停辦。教育部將於近日依法解除現任全體董事職務,並派任經退審會同意的董事會成員。
明道大學自救會會長黃源河表示,全校教職人員目前仍持續為爭取明道大學永續經營奔走努力,包括研華集團關係企業德能科研擬帶頭捐資三點三六億元,無償捐款;如果教育部能夠重新考量,讓明道大學恢復辦學,教職員工免於失業困境並拿回欠薪,也可以減少政府因應學校退場須墊付龐大基金的壓力,不需要浪費政府四點五億元退場墊付基金。
教育部表示,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立法意旨,是讓經檢驗認定辦學體質不佳的私校能順利平和退場。其中第十三條規定,專輔學校屆期仍未獲主管機關免除,應令其於下一學年度停止全部招生,並於停止全部招生的當學年度結束時停辦。「條例並無賦予應停辦退場學校恢復辦學之空間。」
教育部指出,大學辦學除須有校地、校舍、設備、師資外,更須有穩定資金持續挹注。以大學連續招生四年為例,至少須正常維運八年以上,才能讓學生如期畢業。學校除補足短期財務缺口,還須長期維持校務營運,才能保障學生受教權益及高教品質。
教育部則重申,明道大學董事會與部分教師於專輔期間,多次稱已獲得多間上市櫃企業公司的捐資承諾書、合作意向書,但到改善期屆滿,仍無資金實際挹注,因此被函令停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