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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B非法吸金90億元逾4千人受害 檢察官起訴曾耀鋒集團31人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灣金隆公司創辦人曾耀鋒因槍砲案件被判有罪確定,因未到案被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隨後其隱藏真實身分對外自稱「曾國緯」,並於一0五年創設不動產債權媒合平台,一0七年間架設im.B借貸媒合互利平台網站,女友張淑芬為副總經理,協助平台經營,兩人另再夥同大帳房顏妙真、新竹營運處處長陳振中、財務長潘志亮等人,七年內非法吸金逾九十億元,造成四千餘人受害,台北地檢署二十九日依組織犯罪、洗錢、詐欺等五大罪嫌起訴曾耀鋒團共三十一人。
起訴書指出,台灣金隆公司創辦人曾耀鋒因槍砲案件被判有罪確定,因未到案被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遂央求其父掛名負責人,其為實際負責人且對外自稱「曾國緯」。曾耀鋒在一0五年創設不動產債權媒合平台,再於一0七年間架設im.B借貸媒合互利平台網站,由女友張淑芬為副總經理,協助平台經營。
曾等人為規避銀行法之規定,找來曾父、胡姓、呂姓、吳姓、陳姓、潘姓等十二人擔任台灣金鋒公司之原始債權人(即人頭金主),佯由曾父等原始債權人出借款項而產生債權。然而實際上,出借的款項是投資人所投入的資金(即後金補前金),曾父等原始債權人僅是提供其等個人帳戶予公司,做為收取投資款項的人頭。
後續曾耀鋒等人再以年息為投資金額的百分之九至百分之十三、期滿可兌回本金等話術,對外招攬不知情民眾投資,並指示公司業務員、幹部認購平台債權,製造債權認購活絡假象,甚至在一0八年起重複上架假的不動產債權,誘騙更多人投資。總計自一0五年六月二十九日起至一一二年五月二日止,平台總計非法吸金高達九十億九百十六萬八千九百元。
金隆公司以假債權吸金至今年四月已無法按期發放利息給投資人,部分投資人遂成立自救會,且向檢警調單位檢舉不法吸金犯行,全案因此曝光加入,曾鋒鋒等人為知道自救會後續動作,也加入自救會群組,曾耀鋒、張淑芬為免財產遭扣押,遂委請前行政院顧問陳振坤協助隱匿犯罪所得,將桃園房產移轉至大帳顏妙真名下,陳振坤還提供他名下宜蘭市某精品旅館地下室、羅東鎮四維路房屋,供曾、張藏放噶瑪蘭威士忌酒七百五十四瓶與高價藝術品、酒類、名牌包。
檢察官指出,被告曾耀鋒創設im.B平台,以「I’m bank」自稱,自詡為銀行,無視政府對於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禁令,全案平台經營期間長達七年,吸金總金額高達九十億餘元,危害國家金融政策之推行及妨害金融交易秩序甚鉅,案發後曾、張二人又將其值錢名酒、名牌精品載往宜蘭藏放,並為規避罪責,決定由曾耀鋒一人自白犯行,但隨全案後續偵查,扣案物檢視與釐清,若無張淑芬、顏妙真、詹皇楷、黃繼億等主要幹部分工,曾耀鋒斷無可能一人完成所有犯行,建請法院衡酌曾耀鋒為違法吸金組織發起首謀,佯以金融創新科技外觀,誘使投資人投入資金,張淑芬、顏妙真、詹皇楷於犯後猶飾詞矯飾,隱匿犯罪所得,請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