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交通部路政司長林福山三十日指出,針對嚴重交通違規遭吊銷、吊扣駕照後重新考領者,發給短效期駕照,效期間如無違規,經參加交通安全講習,就可恢復為一般駕照,但如短效期間繼續有違規情事,換照時則仍換發短效期駕照。
交通部指出,嚴重違規駕駛人,未來吊扣、吊銷駕照者期滿將核發短期駕照,吊銷駕照者期滿需換發二年期的短期駕照,吊扣一年以上者期滿需換發三年的短期駕照;吊扣一年以下者期滿需換發六年短期駕照,近日將公布預告草案,最快明年三月實施。
交通部表示,短期駕照期滿後,需上三小時的道安講習,並且繳清罰緩才可換回正常駕照,若期間再度發生需吊扣或吊銷駕照的違規態樣,則持續延長短期駕照期限。新制度預計這幾天就會預告草案,相關配套執行細節也會一併說明,最快明年三月上路。
交通部指出,現行規定為新領或已領有的各類普通駕駛執照及機車駕駛執照,都不用再換駕照,但七十五歲以上高齡者,每三年要經過體格檢測才能換發,未來嚴重交通違規者也要強制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