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專業化工博士的張姓男子,原經營化工廠,為賺錢於一一一年間進口一千二百公斤毒品先驅原料,由張提供器具、製程交給苗栗某宮廟的鍾姓主委合作製毒,台中檢調去年破獲並查扣第四級毒品「二溴四甲基苯丙酮」等,法院依製毒罪各判張男、鍾男六年十月、三年二月,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鍾男於一一一年六月間開貨車至張男位於新北市的化工廠載運原料、器具回苗栗宮廟製毒,檢調人員長期跟監,最後持搜索票至宮廟查緝,並查扣第四級毒品「二溴四甲基苯丙酮」的成品、半成品。
張男否認犯行,辯稱鍾男只是去他化工廠載運廢液,沒有傳授製毒配方;鍾男坦承犯行並主張偵查中自白請求減刑,稱製造的第四級毒品未賣出,對社會危害程度相對低,請求減刑。
法官調查,鍾男供稱包括毒品製程、器具等,都是張提供給他,且答應製造毒品成品,一套可賣給張二十五萬元,檢調查扣的製毒細節、筆記等,鍾辯稱都是張交給他。
判決書指出,張男為中興大學化工所碩士,並錄取天津南開大學博士班,做化工原料貿易、工業助劑加工製造、進口販賣工業助劑等,堪信被告不僅具有化工原料方面之專業知識,亦有化工原料貿易之實務經驗,實難推諉稱其分不清楚「鄰氨基苯乙酮」與「四甲基苯丙酮」之不同。
法官認為,張、鍾共同製毒,但張始終否認,鍾男坦承犯行並主張偵查中自白請求減刑,二人依共同犯製造第四級毒品罪,分別判張、鍾六年十月、三年二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