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高雄徐姓男子在台塑王氏昆仲公園當保全員,連續上班四十二天暈倒送醫不治。徐母向公司求償一百四十九萬元,高雄地院認定他就職前就罹患高血壓應負四成責任,公司判賠八十九萬多元,可上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保全公司指稱徐男僅負責每兩小時巡視工作,其餘時間都屬備勤,可以自由休息,工作負荷並無過重。
不過,法官認為,昆仲公園夜間上鎖不代表保全除巡視外,就無需執行監視性工作;否則夜間上鎖即可,又何需保全人員巡視?
另外,夜間工作者因生活作息顛倒,仍會導致身體調適負擔加重,即便工作內容主要為監視性工作,也難排除對於原有高血壓惡化。
判決指出,徐男死亡前一個月加班時數長達一百零七點五小時,已超過法律所允許的四十六小時。被告身為雇主,有就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規劃及採取必要安全措施義務。
法官認定,徐男應徵保全體檢已患有高血壓,卻在公司健康資料的高血壓欄位勾選「無」,因此徐男應對死因負四成責任;但保全公司也應盡照顧義務,據此判賠八十九萬多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