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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役分發外島 依專長及志願而定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一年役期義務役人員,明年將有分發外離島等相關情形。國防部四日表示,依規劃義務役男完成入伍訓練後,以分發本、外島及中樞防衛等類型守備部隊為主;至於外離島人員之補充,依役男具備中、高專長,或戶籍設於外離島,以及志願選填分發為主。

有關人員訓練,國防部指出,一年役期義務役人員入伍完訓分發外島後,比照常備部隊志願役人員,可依訓練流路於外島實施駐地、專精、基地等完整訓練,區域內教育訓練資源可滿足施訓需求。

國防部說明,義務役男服役期間,除可支領地域加給;並可依專長、職務及實際從事勤務支領相關加給。另義務役役期基於兵役公平原則,不會因服役地域而有所差異。

另針對媒體報導「軍醫局預算增嗅到戰時準備」,明年度國防預算案公開版中,其中軍醫局部分預算將用於提供所屬單位採購移動式X光機、C型臂,以有效執行包括「大量傷病患產生時之治療處置」、「戰時各項急重傷」等軍事醫療任務,一般認為有助開設野戰醫院之用。

對此,國防部回應,軍醫局編列所屬醫院「基礎醫衛能量設備整備」軍投案,自一一三至一一六年度執行,總需求九點八億元,一一三年度預算編列二點五七億元;此項建案目的,係各軍醫院依據五年軍事投資所需,配合醫療裝備使用年限汰換更新,屬常態作業流程,與各國厚植軍醫基礎醫療量能做法相同,籲請外界勿予渲染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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