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許多癌症治療不再需要住院,可在門診完成。病友團體指出,癌症商保已落後十年,呼籲金管會盡快提出非住院理賠原則,盼保險公司從寬認定高度替代性醫療。
癌症希望基金會副執行長嚴必文表示,現在需解決的燃眉之急是住院才理賠爭議,民眾在二十多歲購買醫療保險,多數到四十、五十歲才使用,保單內容與當時的醫療科技相比,一定會有落後現象。以化療為例,過去副作用大多需住院觀察,但如今化療副作用已變輕,甚至能在家服用。
除了化療,標靶治療也出現類似狀況。以肺癌四期的C先生為例,他有一筆給付及實支實付,原先接受注射型標靶治療,需住院觀察,自然可請領理賠;但治療幾次因狀況穩定,醫生認為不需留院觀察,門診注射療效等同住院注射,只願意開門診注射標靶,C先生最後只能依靠一筆給付且戰且走。
嚴必文指出,金管會早在九十九年就察覺類似狀況,希望保險公司「從寬認定高度替代性醫療」,籲主管單位加速與保險公司研議可行解套方案。不論是門診或住院標靶治療,都是執行標靶治療,可設計住院與否理賠金額換算方式,提供非住院治療理賠原則,而非兩手一攤,拒絕非住院治療理賠。
台灣癌症基金會回應,除了商保補位健保之外,回歸根本是政府一定要正視癌症藥品的給付速度及涵蓋率,樂見健保署近期提出成立百億元規模的「癌藥基金」,以暫時性支付概念讓病友能提早使用癌症新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