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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民眾陳情爭取自身權益 高市議員陳明澤提2改善建議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員陳明澤十日肯定民眾向民意代表反映與陳情此項有利民眾爭取自身權益的機制,他同時點出二項待改善之處,希望能讓此項機制越來越好。
陳明澤發現,二項缺失,第一是會勘重複多次,過於浪費行政資源;第二是民代出現爭功、搶功,過度打造個人英雄形象的濫觴。
他認為,依照目前的選舉制度,每個選區至少都有幾席民意代表。當民眾需要尋求民代發聲,解決困難之時,為了保險起見基本上都會同時向二、三位民代陳情,若該項問題牽涉到眾多市民,還可能出現多位市民同時找上幾位民代的情況。
陳明澤表示,為了協助市民解決問題,最糟的情況就是同一件問題,可能會有七、八位民代同時向相關單位反映,甚至要求會勘處理。例如民代接獲民眾陳情道路破損,需要刨除重鋪柏油,通常都會邀請工務單位共同會勘。不同的民代會要求不同的會勘時間,迫於壓力,工務單位須配合民代時間,所以就會出現同一條道路,今天是A民代、明天是B民代會勘,之後還會有其他民代,為了同一條道路,因會勘時間不一,常常造成工務單位人力資源重複浪費。
陳明澤指出,後續若道路重新刨鋪後,這些曾經邀請工務單位會勘的民代,有些就會要求陳情的市民或里長懸掛布條標註是誰爭取這次成績。這類舉動就是在造神,是非常不妥的行為。如果是民代個人出錢修路,當然無可厚非,但花的是國家預算,而且協助市民爭取權益本來就是民代的基本職責,市民並不需要為此特別感謝。
陳明澤表示,目前的會勘制度需要修正,建議市府可以制定統籌會勘制度,要求相關民代在同一個時間進行會勘。民代相繼會勘,向民眾展現負責的態度是很好,但執行公務還是需要流程,才能避免公務人員的資源浪費,畢竟提升做事效率,才是民眾想要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