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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6日起中共海事部門將對入浙船舶專項安全監管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本(九)月16日起,中共海事部門將對入浙船舶開展專項安全監管工作。

中共交通運輸部海事局發佈通告稱,為保障第19屆亞運會和第四屆亞殘運會順利舉辦,該部海事局發佈通告,除航經船舶外,將對近期進入浙江的船舶開展專項安全監管工作。本月16日至十月八日、22日至28日擬進入浙江水域航行、停泊、作業的國內航行船舶在離港前開展專項自查,進行專項資訊報告。本月16日至十月八日,擬進入杭州、湖州、紹興、金華市內河通航水域航行、停泊、作業船舶,在出港前需開展專項自查,進行專項資訊報告,並接受海事管理機構的船舶專項安全檢查。

本月18日至日擬進入寧波水域航行、停泊、作業的國內航行船舶,在出港前需開展專項自查,進行專項資訊報告,接受所在地海事管理機構船舶專項安全檢查,其中國際航行船舶由海事管理機構結合港口國監督檢查對船舶開展保安專項檢查。十月一日至六日擬進入溫州水域航行、停泊、作業的國內航行船舶,在出港前需開展專項自查,進行專項資訊報告,接受所在地海事管理機構船舶專項安全檢查。擬進入溫州水域航行、停泊、作業的國際航行船舶由海事管理機構結合港口國監督檢查對船舶開展保安專項檢查。十月22日28日擬進入杭州市內河通航水域航行、停泊、作業船舶,在出港前需開展專項自查,進行專項資訊報告,接受所在地海事管理機構船舶專項安全檢查。

除為保障船舶安全和救助水上人命的緊急情況外,本月23日至十月八日、十月22日至28日期間,船舶不得在杭州、寧波、溫州、湖州、紹興、金華六市水域釋放船載小艇,包括載人浮具、工作艇、救生艇筏、救助艇、潛航器、無人艇等。如確需釋放的,應提前向當地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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