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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罵十一名員工「爛貨」 二審賠55萬獲緩刑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林姓男子是「蕈菇之父」的林姓業者長子,林在一一0年間前往弟媳掛名負責人的公司內,以股東身分,要求公司會計等人,提供財務報表讓他閱覽,但因員工回應需請示,引來林不滿,飆罵「爛貨」、「全部換掉」等語,林在二審時賠償十一名員工,每人五萬元,獲判緩刑五年,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是台中市一家公司的股東,該公司負責人為弟媳,一一0年六月十日下午林前往該公司,要求會計人員提供財務報表,會計回應需請示負責人,引來林不滿,辱罵三字經、五字經,「你們這些爛貨,才把公司業績搞得這麼爛」。

林男還把辦公桌的文件掃到地上、翻倒辦公椅、桌面電腦螢幕,甚至持檔案夾丟公司員工,還說「我就坐在這兒二十分鐘,你日報表跟月報表沒有,我把整個全部換掉」等語。

林男另在同年六月間,在父親辦理喪事法會時,與胞弟發生肢體衝突,造成胞弟臉部、手腳都有多處傷勢,林男胞弟、十一名員工提出強制罪、傷害等告訴,一審依強制罪判刑七月,其餘得易科罰金之罪判刑七月。

林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林男以向每名員工賠償五萬元,總計支付五十五萬元,與員工達成和解,合議庭據此撤銷改判,判刑一年,得易科罰金三十六萬元,緩刑五年,緩刑期間向指定機構,提供義務勞務四十小時,法治教育六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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