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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紙上公司轉手台鹽綠能上億?雲豹能源:無涉往來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日前民眾黨立委陳琬惠批評台鹽綠能已成為綠營權貴鍊金的大本營,十九日再度指控雲豹能源利用紙上縱橫家公司轉手,從台鹽綠能搬走上億元,要求經濟部長王美花、前台鹽綠能董事長、現任內政部次長吳容輝出面說明。台鹽回應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雲豹能源反駁,與縱橫家營運無關,且雲豹能源無涉縱橫家及台鹽綠能間往來。
陳琬惠十九日於立法院舉辦記者會,質疑雲豹能源利用紙上公司轉手,從台鹽綠能搬走上億元,台鹽綠能淪為與綠營關係匪淺企業的洗錢小弟,並在會中秀出會議紀錄,指台鹽綠能與恩富資本於二0一八年簽訂光電申設勞務、土地管理、漁電共生工程與場域設計等合約,同時恩富資本提出以指定價格指定雲豹能源協助電業籌設;但二0二0年一月時,在雲豹能源的建議下,台鹽綠能改跟縱橫家公司簽約辦理電業籌設。
她指出,縱橫家公司實質上是雲豹能源掌控的紙上公司,恩富資本也由雲豹能源實質控制,結果恩富資本先是發包申設勞務給台鹽綠能,台鹽綠能再將電業籌設轉包給縱橫家,只是轉一手,雲豹能源就從台鹽綠能搬走上億元。
陳琬惠說,曾質疑吳容輝在台鹽綠能董事長任內,原本不想支付給縱橫家公司上億元的費用,但在雲豹能源創辦人張建偉出面後,吳容輝仍支付金額;經她揭露訊息後,吳容輝至今不敢回答當初不願支付金額的理由。
陳琬惠呼籲,經濟部長王美花別再神隱,應出面說明,為何縱橫家公司憑一紙內容空洞的契約,就從台鹽綠能搬走上億元。陳琬惠也表示,檢調應該依法主動介入調查,不要因為是綠營自己人就不敢辦。
雲豹能源發言人張建偉回應,雲豹能源為漁電共生案的持有人,台鹽綠能為合作商,而縱橫家也是台鹽綠能的開發商。在得知雙方在合作上有些疑義,基於專案合法完整性,提醒台鹽綠能依法行事,並無任何施壓情事。
台鹽說明,依照合約,由恩富資本支付費用給台鹽綠能,台鹽綠能再依據與縱橫家簽訂的合約條件,分期支付費用給縱橫家,台鹽綠能並無損失。
台鹽表示,台鹽綠能與縱橫家所簽合約均訂有相關保密條款,台鹽綠能無法提供合約;而經濟部身為台鹽綠能母公司台鹽的大股東,除了已要求台鹽將台鹽綠能與民股股東間交易的相關資料移送法務部調查局外,台鹽也會本於公司治理,加強內控稽核,並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以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