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蛋量 食藥署無法查核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二十日指出,農業部已提供處理五千萬顆過期蛋之業者名單,經查各倉儲業者現場逾期或未逾期之蛋品均有明確標示或專區存放,符合相關規定;但食藥署並無能力查核是否有五千萬顆蛋的數量,這一部分必須由農業部自行說明。

林金富指出,十三家處理五千萬顆過期蛋的倉儲業者都是由農業部提供名單,食藥署只是針對含蛋品倉儲環境及現場管理方式進行查核,包括溫度控制,逾期、未逾期蛋品是否分區存放等,十三家倉儲物流業者現場查驗均合格。

林金富表示,食藥署沒有能力去清點雞蛋數量,十三家倉儲業者究竟各存放那些批次的過期蛋?以及是否有五千萬顆?仍需由農業部自行說明。

在液蛋問題方面,林金富表示,液蛋產品係殼蛋僅經洗蛋、挑選、打蛋、分離、殺菌及包裝等製程,依據財政部與經濟部會銜公告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未改變食品本質,非認屬實質轉型,原產地標示應依其原料來源國標示之。對於實質轉型之白煮蛋、茶葉蛋及滷蛋是否應標示原料原產地,衛福部將持續蒐集意見進行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