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去年六月間越南籍五十二歲陳姓女子利用到大陸旅遊機會,持假證件搭郵輪轉搭小船偷渡來台打工,她日前在台中市東區騎機車違規遭警方攔下開單,進而查出偷渡,詢問後被依法送辦、遣送。
台中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第一中隊警員許顯榮及陳尚揚日前上午巡邏時,行經東區大智北街與八德街口發見一輛違規逆向行駛的機車,便將騎乘機車的女子攔下,女騎士說未帶證件,但可以提供居留證號給警方查驗。女子見員警專注查對年籍資料時趁隙逃跑,警方見狀立即追緝約五十公尺後將她攔下,在員警追問下,她才坦承自越南非法來台打工,因擔心遭遣送回國才逃跑。
警方查出,越南籍陳姓女子八年前曾在台灣中部工作,直到逾期居留遭警方查獲並遣送回越南,她在家鄉透過非法仲介得知,從越南要到台灣工作,可先申請觀光簽證到大陸,再從大陸沿海偷渡來台,費用約需十五至二十萬元,且來台因打黑工可不受勞基法限制。
陳女先向越南親戚借款十五萬元付給偷渡集團,於一一一年六月間利用前往大陸旅遊機會,以持假證件方式順利搭上觀光郵輪,並趁郵輪停泊在台灣附近公海再轉搭乘偷渡用的接駁小船,深夜在台灣北部某處小漁港偷渡上岸。
陳女向警方表示,她偷渡到台灣後,透過偷渡集團在台接應人員,將她載至中部後下車,接著以手機聯繫到越南同鄉友人借住宿舍,再透過同鄉介紹工作賺錢,她來台灣打工約一年多時間,原本想存夠積蓄才返回越南,沒想到因交通違規遭查獲偷渡。警詢後,全案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把陳女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後續將依法遣送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