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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法 CPI列指標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二十一日正式通過最低工資法草案,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納入應參採指標,同時明定勞雇雙方議定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違者最高開罰一百五十萬元。

草案將最低工資所需參考的經社指標入法,並從現行基本工資審議經驗,將各界最具共識的「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列為應參採指標,且定明各項得參採指標,就整體經濟社會情勢通盤考量,使審議機制兼具穩定與彈性。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指出,最低工資法草案明定要設立研究小組,屆時一年必須提出兩份報告,一份為每年四月提出當年度一至三月最低工資調升後對經濟及就業狀況影響報告,另一份是審議大會前三十日必須提出研究報告及調整建議,以利審議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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