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陸軍步訓部前上校主任向德恩涉遭退休軍官邵維強吸收,自一0八年起收賄,甚至簽署向中共投降承諾書並穿軍服合影;一審高雄地方法院審酌向德恩接受偵查時自白犯行,且繳回犯罪所得新台幣五十六萬元,依貪汙等罪判處七年六個月徒刑、褫奪公權四年;全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十一日上午審結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向德恩家屬聆判後當庭大喊加油,向德恩隨即被還押。
法官表示,由於檢方和被告上訴均無理由,且向德恩在二審審理時改口否認犯行,據此駁回上訴。
高雄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早在多年前即遭中共勢力吸收的四十九歲退休軍官邵維強,因民國一00年間參加向德恩跟尤姓前妻婚宴結識二人,但在一0七年得知向德恩因離婚心情低落萌生退伍念頭時,即假藉關心之意,勸說他不要退伍,且可透過人脈逐步升遷計畫吸收他成為共諜;先是協助他遷移戶籍至名下旅行社,再交付中共組織人員所致贈的長白山印章與「向守志回憶錄」。
向德恩更為貪圖升遷應邀簽署投降承諾書。身著軍常服的向德恩簽署投降承諾書後,不但與邵維強手持投降承諾書合照,更讓對方帶著文件前往廈門請款,藉此每月收賄新台幣四萬元總計收賄共五十六萬元。全案經法務部調查局人員循線在去年九月間前往他的住處搜出對方致贈的長白山印章禮盒,因此查悉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