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通過囤房稅二點零修正草案,建商認為新制恐出現提高租金及售價、轉嫁給消費者情況。對此,財政部二十二日重申,新制降低房東稅率,房東不至於因此將稅轉嫁給租客,稅制是中性的,售價以市場機制論定。
對於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鄉林集團董事長、商總主席賴正鎰表示,草案影響最大的,就是非自住的房屋持有人及開發商,但開發商只是提供者,並非擁房者,且有銷售業績及進帳等各種壓力,不可能刻意囤房。
財政部則重申,草案中非自住房屋方面,建商餘屋持有年限二年以內的法定稅率,區間將落在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點六,超過二年則適用一般非自住稅率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四點八。
檢視現已實施囤房稅的地方政府,財政部表示,對於建商合理銷售期(寬限期)多訂在三年,台北市則訂在一點五年,財政部折衷取二年,同時也去了解市場狀況,多數訂價合理的建案在二年內可銷售約七成,最終訂出來的合理銷售期二年有憑有據。
建商餘屋超過二年,稅率才會達到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四點八,財政部指出,是希望引導建商評估後續稅負成本,積極調整訂價策略進行出售。
此外,賴正鎰說,政府每到選舉就大幅炒作居住正義,卻沒有想過每次加稅,最後是消費者埋單,這次提高稅率雖可增加四十五億元稅收,但羊毛出在羊身上,屋主最終就是把增加的房屋稅,提高租屋者租金或加價賣給下一位買家。
財政部回應表示,新方案上路後,出租且誠實報稅,租金所得達一定標準的房東,稅率將從現行的百分之一點五至百分之三點六,降到百分之一點五至百分之二點四,因此這次修法不會增加房東稅負,所以房東不至於因新方案,將稅轉嫁給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