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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明年元旦起開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縣自民國九十七年起在竹北和竹東推動建設污水下水道,依「下水道法」、「新竹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等規定,經縣議會通過,縣府將於明年元旦起開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將隨自來水費徵收。
竹縣府表示,本月下旬寄發開徵通知書給竹北、竹東約五萬五千用戶。縣長楊文科提醒,民眾收到通知請先確認用水水號與地址之房屋,是否已完成接入污水下水道,以免權益受損。
楊文科指出,污水下水道看不到卻非常重要,是城市的良心,也是邁向進步城市的基礎建設,新竹縣從民國九十七年起在竹北、竹東推動興造污水下水道建設,累計接管率達五萬五千七百六十四戶,其中竹北約四萬三千戶佔百分之五十四、竹東約一萬二千戶佔百分之卅三點五,高於全國平均。
工務處指出,第一年收費標準依照議會減徵的決議,一般用戶每使用一立方公尺(即一度)自來水徵收四元的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八折價),後年起恢復為每使用一立方公尺自來水徵收五元。
工務處代理處長陳盈州表示,目前已完成公告作業及用戶資料造冊,並與代收單位(自來水公司)簽訂委託代收契約,也完成資料傳遞平台測試。九月下旬起將寄發用戶通知,收到通知後,大樓社區用戶可向管理委員會詢問是否社區有接管,透天房屋住戶則可檢視房屋前(後)方鄰接公共排水溝處是否有直徑十五公分並標示「污水」字樣的白色塑膠或金屬製的孔蓋。
如有尚未接入污水下水道,卻收到此通知之情形或相關問題,可洽詢縣府工務處下水道科更正或諮詢,保護自己的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