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假鱷魚擺拍 違社維法罰3千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劉姓男子貼文稱疑在高雄市凹子底公園看到鱷魚,引發民眾恐慌;市府捕捉未果後懷疑是假消息報警。劉男到案坦承帶假鱷魚去擺拍,遭依違反社維法判罰三千元。

劉男供稱,事發當晚因為好玩想惡作劇,帶著購買的假鱷魚模型前往凹子底公園,放在池塘邊石頭上擺拍後,再上網發文。 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時,劉男坦承帶假鱷魚去公園擺拍,再到網路貼文惡作劇散布假訊息。法官依據相關事證和劉男貼文已有五百六十七人次按讚,可見內容引起社會關注,顯已影響公共安寧,因此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判處罰鍰新台幣三千元,全案可抗告。

判決書指出,劉男七月二十九日晚間在臉書社團《路上觀察學院》貼出一張鱷魚在石頭上張嘴照片,並寫道「這裡是凹子底公園,我傻了,不敢靠近無法確定是不是」,事件引起相關單位注意跟媒體報導。動保處接獲通報後也派員到場捕捉,但並未發現鱷魚,報警傳喚劉男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