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喊80次不要被硬上 錄音成鐵證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從事房仲業的胡姓男子,去年三月間一名女性友人前往他的住處詢問工作事宜,未料胡男卻趁機會強摸、舔吻女子胸部;女子拿出手機錄音自保,但胡仍持續犯行,強脫女子褲子後,性侵得逞。女子驗傷提告,提供連喊八十次「不要」的錄音檔,二審駁回上訴,判刑三年二月。

判決書指出,胡姓男子去年三月九日晚間因一名女性友人為詢問房仲工作事宜,前往胡男租屋處,未料胡男誤以為女子對其有好感,藉酒壯膽對女子毛手毛腳,還要女子「先脫外套,我就不碰妳」;女子拒絕脫衣,還說「你知道我為何會來嗎」、「因為我剛失戀、走開啦」。隨後兩人繼續聊天,但女子擔心胡男繼續犯行,拿出手機錄音蒐證。

胡男再次向女子表明「想要跟你在一起也不信,現在想要幹你也不行,這樣摸一下也不行,想要滿足一下內心的小慾望也不行」,接著強行撫摸女子胸部、舔舐,甚至強脫女子上衣、褲子性侵得逞。期間女子連續說了八十次「不要」、「我真的不要」,仍無法阻止胡男犯行。

女子事後向友人求助,前往醫院驗傷並報案。警方在女子內褲驗出胡男的DNA,胡男承認有與女子性行為;但辯稱,雖然女子「嘴巴說不要」,但一直在看他「有沒有插入」,認為雙方是合意性交。

台中地院審理時,胡男辯詞未獲法官採信,加上女子有錄音檔為證,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三年二月。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法官有電詢被害女子的意見,被害女子向法官表示不願意原諒胡男,迄今仍在遭性侵的陰影中,也有憂鬱、焦慮等情緒症狀,希望法官「加重量刑」,加上雙方未達成調解,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