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致死 研議比照軍人撫卹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近年來執行危險任務的消防員和警員殉職事件頻傳,銓敘部五日表示,考量軍公教人員權益的衡平,公務人員執行具高度危及個人生命的風險情事致死的未成年子女遺族,擬比照軍人每月再加發撫卹金,將廣泛徵詢人事機關意見後研擬方案。

銓敘部透過新聞稿表示,考試院會五日以「執行艱困任務因公撫卹遺族之未成年子女再加發撫卹金」為題,就未成年子女遺族增發撫卹給與提出規劃方向。

銓敘部報告中指出,公務人員撫卹制度的建置,用意在照護遺族並撫孤卹寡,為因應國家人口結構已朝向少子女化的趨勢,並落實照護遺族生活安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已定有未成年子女加發撫卹金,金額是按國民年金法規定的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標準發給,現為每月新台幣三千七百七十二元。

銓敘部指出,因軍人撫卹條例今年六月已經修正施行,其中除比照公務人員增訂未成年子女加發撫卹金,也就「因作戰、演習訓練或搶救災害而死亡者之未成年子女遺族」納入再加發撫卹金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