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肉產地標示不實 新北開罰瑞騰公司48萬並移送檢調偵辦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有關瑞騰國際公司的桃園工廠於9月23及26日,以美國冷凍豬梅花肉製成豬肉片(重組肉) ,外包裝原產地卻標示為加拿大,業者雖自稱作業疏忽而未即時更正產地所致,惟其行為嚴重影響消費者對豬肉加工食品有虛偽不實及假冒產地的食安觀感,經綜整評估新北市衛生局依違反食安法15條第1項第7款開罰新臺幣48萬元並將移送檢調偵辦釐清。

新北市衛生局說明,針對桃園衛生局查獲新興冷凍公司製售之豬火鍋肉片(生產期間為7月1日至8月20日)及瑞騰國際公司製售之豬肉片(重組肉)(生產日期為9月23及26日)產地涉有標示不實,分別銷售給轄內31家及23家小型餐飲業者,總計54家,衛生局派員稽查皆已無庫存。

衛生局提到,自110年1月1日起中央開放含萊克多巴胺之豬肉進口,新北市查核進口肉品動作不停歇,跨局處成立聯起萊稽查小組,衛生局每年啟動轄內肉品源頭查核專案,110年至112年針對轄內源頭工廠及輸入業者共計查核約500家次,其中包含食藥署交下之輸入查核名單174家次,未查有豬肉原產地標示不實之情形,另抽驗660件豬肉及其製品,均未檢出含萊克多巴胺。

新北市衛生局強調,衛生局積極捍衛食安,呼籲食品業者應確實遵守豬肉原產地標示規定,並保存食品來源及流向憑證以備主管機關查核,並不得為不實之標示或廣告,衛生局會定期與不定期執行稽查,違規者將依法處辦,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