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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艦國造案 檢分4案偵辦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最高檢察署六日表示,潛艦國造涉洩密等爭議由三檢察署分四案偵辦,除發交高檢署、台北地檢署分他字案偵辦立委馬文君被控洩密,調查局已將馬文君檢舉資料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偵辦,台北地檢署也另案偵辦潛艦國造廠商糾紛案。
馬文君五日在臉書發表聲明指出,於去年一月間接獲爆料資料,包含難辨真偽的大量圖紙、計畫與簡報,以及與郭璽承認是他本人的錄音檔。當時把資料交給國防部,國防部事後向她表示為「廠商惡鬥」,「沒有機敏資料洩漏」、「不至於影響潛艦建造」。
馬文君說明,後來她以國會辦公室名義行文調查局,並附上爆料錄音檔,請調查局立案偵辦;。調查局在去年二月接獲馬文君辦公室資料後,已立案進行蒐證、了解、分析資料真偽,並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偵辦。
一名法界人士指出,《刑事訴訟法》規定,地方法院於刑事案件,有第一審管轄權;但內亂罪、外患罪及妨害國交罪,第一審管轄權屬於高等法院。也就是說,目前二審檢察機關偵查案件有內亂罪、外患罪及妨害國交罪。
此外,台北地檢署於民國一0七年間偵辦前海軍黃姓退役軍官被郭璽等人控告妨害名譽一案,因認黃姓退役軍官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當時另接獲告發潛艦國造廠商糾紛,此案北檢仍在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