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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管1420天 向心夫婦無罪確定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及妻子涉洗錢,從二0一九年被限制出境,一、二審均判無罪,因高檢署未提上訴,無罪確定,高院十二日表示,已撤銷向心夫婦的境管處分。兩人在台滯留長達一千四百二十天,終於可以返回香港。
向心夫婦昨天透過聲明指出,「千言萬語,我們用六個感謝形容這次奇幻之旅,感謝律師團隊的不懈努力,感謝二級法院的公正判決,感謝媒體朋友的公正報導,感謝在台友人的不離不棄,感謝台灣醫生的悉心照顧,感謝陌生路人的加油鼓勵!台灣再見!」陸委會則表示,若未來向心夫婦向司法部門提出申訴,將會同相關部會針對需求進行協助。
「向心案」全案起於自稱中國間諜的男子王立強此前入境澳洲,向澳洲安全情報組織表示自己是向心、龔青的下屬,並指向心夫婦基於為中國軍事、行政、黨務機構發展組織,企圖以資金介入操控台灣選舉結果。
當時法務部調查局與國安局分頭進行查證,發現向心夫婦已入境台灣,將於晚間離境返回香港。台北地檢署於凌晨,依違反國家安全法、洗錢防制法等罪,諭令向心夫婦限制出境、出海。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無罪,案經檢方上訴,二審認為,查無積極證據,足證向心夫婦涉犯洗錢,駁回檢方上訴,仍判向心夫婦無罪。高檢署依照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未提起上訴。昨天撤銷強制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