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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24年終得返家 屏警DNA助無名屍落葉歸根

鑑識人員採取失蹤人口家屬口腔黏膜細胞(示意圖,非當事人)。(記者毛莉翻攝)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發生於24年前的黃婦失蹤案,當年因DNA鑑定比對技術不成熟,僅能先以無名屍身分處理;此案在承辦員警、鑑識單位持續努力下,屏警以精進的DNA比對,終助無名屍落葉歸根。

民國88年8月間,居住於屏東縣屏東市的20出頭歲黃姓少婦因心情不佳,騎乘機車出門散心,未先向家人告知目的地。隔日,家人接到鄰居告知,黃婦所騎乘之機車竟停放在高屏大橋上,於是到現場查看,確定是自家車輛後馬上報警處理。

鑑識科送驗採獲之家屬口腔棉棒檢體。(記者毛莉翻攝)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大同派出所接獲報案,因當時適逢颱風天過後,懷疑黃婦意外墜橋,遂立即連繫消防單位共同組成搜救隊,開始對橋下河床、樹叢進行地毯式搜索,然而前後一共進行了7天的搜救,始終未發現黃婦身影。家屬於是心懸大石,終日等待消息。

多日之後,於高雄市柴山外海處,有民眾發現一具女屍,高雄警方經多方查詢懷疑死者身分是該案墜橋的黃婦,於是聯絡黃婦家屬前往認屍,但大體經多日泡水,外觀已明顯改變,一時無法確認身分,當年DNA鑑定比對技術亦不成熟,僅能先以無名屍身分處理。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自111年7月開始,對失蹤人口協尋採積極的精進作為,即責由警局各分局偵查隊採集失蹤人口逾1年以上、未撤銷協尋的親屬之口腔黏膜細胞,由警局鑑識科送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生物科鑑定DNA型別,再轉送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建檔與無名屍資料庫比對。

終在今112年3、4月間,失蹤人口黃姓少婦的女兒、姊妹陸續接受鑑識人員採樣,後經比對發現渠等與高雄柴山外海之無名女屍具有親緣關係。屏東警方收到鑑定結果,立即前往高雄地檢署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調閱24年前相驗等卷宗,以協助大體發還家屬,經一番程序的努力,終於幫助失蹤多年的黃婦找到回家的路,也讓家屬懸著20多年的心,得以平復。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表示,局長蔡文峰到任以來,相當重視失蹤人口案件,對失蹤人口的協尋從不放棄希望,特別指示是類案件各單位應視同重大刑案積極辦理,也呼籲各失蹤人口的家屬:善用DNA比對效能,以積極找回家人。此案在承辦員警、鑑識單位之持續努力下,共同圓滿功德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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