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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爆士林國中賣不健康食品 北市將視情節予行政懲處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針對議員應曉薇揭露士林國中於合作社販賣高油高糖高鹽食品,恐危害學童健康一事,北市教育局嚴正重申校園合作社販售食品應符合教育部「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另針對該校販售之食品、合作社營業利潤流向已啟動相關調查作業,如查不符規範食品立即下架,不得販售;如發現有不法情事,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教育局表示,今年度五月抽查士林國中,查獲販售非校園食品規定手冊登錄產品,要求學校全面檢視並下架,該校回報已改善,但發現下架商品仍繼續販售,已要求學校提交檢討報告並召開考績會。至於帳目部分,依規定員生社各項費用應按照經費開支標準表,經社員(代表)大會通過並報請社會局備查;教育局已偕同政風單位啟動相關調查作業,如發現有不法情事,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另如有損害校譽、侵害學生權益、違反公務人員品位保持義務,或有損師道等情事者,校長由教育局予以申誡以上處分,情節嚴重者予以記過以上處分;兼任理事主席、經理及有關學校人員由學校依權責懲處並報送教育局備查。

北市教育局已通函各校,重申校園合作社販售食品應符合教育部「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北市教育局「校園食品手冊」及「年度校園食品核可販售名單」,並加強三大策略,打造健康的飲食環境、捍衛學生飲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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