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涉嫌虐死2歲男童的謝姓生母及陳姓同居人,在法庭上均否認凌虐男童,惟法官認為,2人陳述男童傷勢成因及居住環境等相關情節,內容多有隱瞞,且依卷內相關資料,顯示謝、陳有經常對其子女施暴情形,20日裁定均收押,且陳男附加禁止接見、通信以防串證。
據了解,謝姓男童由謝姓生母(43歲)與同居人陳男(32歲)所生,18日晚間8時許,2人騎機車將謝姓男童送往醫院急救,然而男童在到院前已失去呼吸心跳,經醫護人員積極搶救,同日晚間仍不幸傷重不治。醫院發現男童身上有多處新舊傷口,胃部還有傷口,後腦杓有也新的瘀血傷口,及身上有多處舊傷,懷疑男童死因不單純,立即報警。檢警相驗結果,認為男童長期遭凌虐遭毆打導致傷重致死,向法院聲押。
法官審理認為謝、陳涉嫌對兒童犯傷害致死,均否認犯行,然有卷內相關證據及證人證詞可資佐證,足認2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之原因;又2人所述內容多有隱諱事實及細節,前後矛盾,就其本案犯罪過程及相關情節,並未完全陳述;參酌男童身體傷勢、被告2人陳述男童傷勢成因等,不採信其所言。謝、陳所犯5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之虞,裁定均予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