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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朝表妹性侵 賠10萬獲原諒判1年10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一名越南籍移工和讀國中的表妹深夜看電視時,他見其他家人都入睡竟起色心,躺在她大腿上又拉進房間襲胸、指侵並硬上得逞;法院審酌,男子向警方自首予以減刑,並已十萬元與表妹和解獲原諒,對方也當庭替他求情,審理後妨害性自主罪判他一年十月,緩刑四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男子今年二月二十八日和表妹一起在住家看電視,他見其他家人都已經就寢,竟起色心將頭躺在表妹大腿上,又伸出左手撫摸她下體,後來又坐起身親吻,但對方已經明確拒絕,男子還強行將她拉到房間掀衣襲胸、指侵最後硬上得逞。男子事後自行到派出所自首,在警詢、偵查及法院審理時均坦承不諱,和表妹證詞相符;法院審酌,男子自首符合減刑要件,依法減刑。
法院審酌,男子和表妹是家庭成員關係,他明知對方仍在就學,正值需人保護及照顧的年紀,卻為了滿足性慾,罔顧人倫,也造成少女身心負面影響,且考量男子已經以十萬元和表妹和解,少女審理時也說原諒表哥了,希望能判他最低刑度、宣告緩刑,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他一年十月,緩刑四年。
法院也斟酌,男子和少女是親屬,二人生活仍可能有交集,為督促他日後確能記取教訓,認為應還有賦予禁止對表妹施家暴、性侵等不法侵害行為的負擔必要,因此諭知男子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另無驅逐出境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