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sidebar Skip to footer

義務役也有6%提撥退休金 明年上路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為增進依《兵役法》服義務役者的退休權益,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二十三日初審通過《義務役服役期間提繳退休金條例草案》,明年一月一日施行,適用於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以後出生役男,服義務役的預官、預士、常備兵、替代役,由國防部、海巡署、國安局、內政部等編列預算,按月為役男提繳百分之六退休金,使役男退伍後可與各職域退撫制度銜接。

初審條文規定,主辦機關於役男服役期間,應按其支領每月薪額(俸)及加給之總額,準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的規定,按月為其提繳百分之六退休金,儲存於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役男於服役期間亦得自願提繳退休金,儲存於該個人專戶;該條例自明年一月一日施行。

國防部表示,該條例施行後,依義務役役男入營人數提撥百分之六退休金,明年入營役男估計九千一百二十七人,所需增列預算約一億五千萬元,嗣後逐年依照役男入營人數,如實編列所需預算。

勞動部表示,為配合強化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方案,考量服義務役期間為國民職涯的一部分,由政府為役男提繳退休金,以累積其職涯所得。

勞動部指出,提繳至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的退休金,準用《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享有收益分配及保證收益,並於役男年滿六十歲時即得向勞保局請領一次領或月退休金。

Show CommentsClose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

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