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弟偷吃60元便當 告竊盜不起訴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高雄顧姓男子在醫院照顧母親訂購的便當被弟弟吃掉,雖然弟弟表明願意付六十元便當錢,但雙方發生口角哥哥提告弟弟涉竊盜罪。高雄地檢署依雙方說法不一,且弟弟有付錢,處分不起訴。

雄檢偵查時,顧姓兄弟皆未到場,檢方根據顧姓弟弟警詢時證稱,當天在病房照顧母親時,剛好便當送來,母親也表明可以用才吃便當的,哥哥進病房看到後就氣得說他偷吃,可以告竊盜罪,雖然想要付六十元便當錢,但哥哥一直強調要四十元小費不願找零,接著就報警。不過,顧姓哥哥則稱是弟弟自願多付四十元當小費,雙方意見不合才報警。

檢方偵查後認為顧姓兄弟二人說法多有出入或衝突,但因弟弟當下確實有付便當錢,據此認定不構成竊盜罪要件,處分弟弟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