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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IC與全國船代會合辦船代風險研討 提醒業者失誤防範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ITIC(國際運輸中介人協會)邀請中華民國船務代理公會全國聯合會所合辦的「近年船務代理所面對的風險(Risk management for ship agents)」研討會,昨(二十六)日於台北JR東日本大飯店舉行,業界參與踴躍,共計有現場約五十位,及線上約三十五位與會。本次研討會由ITIC在台通訊代表台灣運保服務有限公司的總經理楊瑞如主持,全國船代會理事長黃啟洋親自與會致詞,並由國際運輸中介人協會執行長Mr. Tom Irving及法務顧問Ms. Geraldine Koon主講。
黃啟洋理事長在致詞時表示,代表中華民國船務代理同業公會感謝ITIC邀請參加本次研討會,討論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船代理常見失誤的風險管理以及如何避免”,近十年來,隨著競爭的迅速加劇,船舶代理經常遭受無法承受的意外損失,因為利潤空間比以前少得多。因此認識到代理業務缺乏保護一直是業界和大多數會員所關注的問題,相信這次研討會將激勵每位參與者更深入、更好地理解管理常見失誤,甚至特殊的案件,所帶來風險的重要性,以及提前避免這些風險的最佳方法。
台灣運保服務公司總經理楊瑞如表示,很高興在疫情後,與船代業合辦這次現場研討會,並進行線上分享,包括台中及高雄的業者,期盼對這行業有所幫助。
執行長Mr. Tom Irving提到船代風險管理常見失誤以及應如何防範,船代責任保險,以及介紹ITIC承保什麼風險由以下引致的責任包括:1. 疏忽2. 員工詐欺3. 誹謗和詆毀4.文件遺失5. 違反授權保證6. 作為代理人,代表他人擬定契約7.代理人承擔起委託人應負的責任8. 政府當局的索賠。
ITIC也建議,在接受船代業務之前,應考慮「1. 是否瞭解這艘船及其船東2. 誰是我們的委託人3. 誰來付我們的帳單4. 接受這一船代業務會出什麼問題。當有風險或問題時:1. 請委託人為您辯護2. 向委託人要求賠償/擔保,3. 通知船東,並通知ITIC請求協助,4. 不簽署任何沒有委託人承諾的擔保函。」
ITIC也提醒作為船舶代理時指出,「您只是一個代理身份(ITIC只承保您作為代理人)。您一定要讓每個人都清楚這一點,最好的情況是讓船東自己來簽署任何契約或下指示,或者您將作為船東的代理來簽署(事先須獲得船東的同意),在下指示的訂單上應含有以下文字:“請將此訂艙的發票發至:(船東或租船人的名稱等)c/o XYZ代理有限公司,當您簽署訂艙/合約/回覆您的電子郵件時,應採用下述格式:“XYZ代理有限公司僅作為代理並代表(船東/租船人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