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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類公務員經同意可組協會 消防不領情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二十六日通過《公務人員協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由行政院與考試院會銜函請立法院審議。增訂警消、司法、主計、等五類公務人員報經銓敘部同意後,可組建協會,並放寬協會協商,包括勤休方式、業務績效評核基準等;對此,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重砲回擊無法接受,痛批此修法是欺騙社會大眾、背離基層,政院若仍執意通過修法,基層團體將再度發起抗爭行動。
《公務人員協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修訂十七條,包含放寬可組公務員人協會的範圍、放寬協會協商事項,也調降協會成立門檻,同時增訂會務公假核給以每月總數六十小時為限等,其中在協會成立門檻部分,草案調降現行機關協會成立門檻由八百人降為四百人,增訂的特種協會為四百人,中央三級機關協會則是二百人。
消促會發出聲明,行政院與考試院號稱協會法修法將適度回應基層組織工會需求,是欺騙社會大眾的說法,請不要為基層代言!基層團體數次於考試院諮詢會議、公聽會、記者會、聲明方式,已清楚表態《協會法》修法是背離基層需求的修法。
消促會指出,政院若仍執意通過修法,基層團體將再度發起抗爭行動,體制內外力阻修法,讓執政者聽見基層聲音。消促會並呼籲立院各黨委員與基層公務員站在一起,拒絕協會法惡法,「基層團體要請各位委員,與基層站在一起,反對虛假的協會法惡法,支持公務員組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