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sidebar Skip to footer

鰻苗捕撈漁季 11月展開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農業部漁業署二十六日表示,一一二年度為期四個月的鰻苗捕撈漁季十一月一日展開,至二月二十九日止,提醒捕撈鰻苗業者應向當地區漁會辦理登記,填報捕撈數量等內容,以免觸犯漁業法開罰。

漁業署指出,為維護鰻魚產業永續經營,「岸際捕撈鰻苗應注意事項」規定,從事岸際捕撈鰻苗的人員,除應向作業當地區漁會辦理登記,並應在漁撈日誌填報捕撈方法、地點及數量,然後送當地區漁會彙整,以利後續執行鰻魚(苗)資源科學調查研究及資源管理評估規劃。漁業署強調,若不遵守以上規範,會違反漁業法,可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漁業署提醒漁民,冬季天候寒冷、海象不穩定,在岸際捕撈鰻苗風險高,除應遵守岸際或海域活動安全相關規定,作業時務必穿上救生衣等救生裝備,並注意天候海象,賺鰻金之餘,更要顧及生命安全。

Show CommentsClose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

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