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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留言辱罵金溥聰 他須賠20萬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王姓男子一0七年在網路新聞的下方留言,以「金狗男寵」等文字辱罵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遭控刑事妨害名譽及提起民事求償。民事上,台北地院認定王男已侵害金的名譽權,昨天判他應賠償二十萬元。
 民國九十九年間環保署研擬「環境衛生及美質促進法」,擬對騎車行進間抽菸、邊走路邊抽菸而未自備菸蒂盒者,處以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罰鍰,傳言被金溥聰致電時任環保署長阻擋。
 一0七年六月十九日「YAHOO!奇摩新聞」轉載一篇報導,內文為「民眾控跳蚤市場疑賣私菸試抽一根三元」,指可能有一支三元的走私白牌走私菸。
 王男不滿,以「殺光燒金鬼奴和狗煙奴」帳號留言,指「煙奴不要怕,快找金溥聰金狗男寵,金狗一個電話撤環保署開騎走禁菸法案,雖然現在得報應心肌梗塞,但還沒死,一定幫煙奴當靠山,把煙吐進金狗辟眼,金狗就high了」。
 金溥聰獲知後對王男提告。刑事上,兩造未達成和解,王男上週已被依妨害名譽判處拘役四十天、得易科罰金定讞。
 民事上,金溥聰對王男請求三十萬元的名譽損失及公開道歉,北院審理後,認為王男確已侵害金的名譽權,昨日判決王男應賠償二十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