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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覽車速限告警加嚴 無容許值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針對近來職業駕駛重大車禍事故頻傳,交通部公路局規劃加強遊覽車、貨運業精進管理機制方案,速限告警將會更加嚴格,不再有容許值,並將回訓高風險違規遊覽車駕駛,預計年底前公布施行。

交通部長王國材二十七日在道安說明會表示,遊覽車部分已研議要針對高風險駕駛人制定召回訓練機制,對於超速的告警系統,也調整速限設定,並規劃強化考核制度,讓產業工會、公司能加強自主管理等。

公路局長陳文瑞表示,針對遊覽車、貨運業精進管理機制方案,預計年底前提出,針對遊覽車高風險違規駕駛人增召回訓練機制,動態系統速度異常告警標準修正,超過道路速限就視為異常;貨運業方面,將滾動檢討高違規駕駛調訓機制,加強教育宣導等。

陳文瑞說,目前公路局透過GPS掌握遊覽車速度,並有動態告警,但有十公里容許值,例如速限一百公里,會在車輛速度達到一百一十公里以上時才告警,預計修改為告警無容許值,只要超過道路速限即視為異常,立即透過告警系統,將訊息傳達至所屬遊覽車公司,由遊覽車公司立即要求駕駛改正。

至於遊覽車管理精進作為上,正研議高風險違規駕駛人召回訓練機制,針對駕駛人於一定期間內違規記點達一定點數,或重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特定規定,包括闖紅燈、超速、不當超車等,都會被認定是高風險的違規,將由各區監理所定期召回訓練,年底前可望確定相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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