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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信吾殺警案求處死刑 11/23宣判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地院審理殺警案卅一日辯論終結,兇嫌林信吾一開始就表示全部認罪並要向家屬道歉,殉職警二姊當庭激動大喊「閉嘴,不接受」,她要求法官立刻判林死刑。檢察官和辯護律師為了判死與否激烈攻防一個小時,雙方都搬出「國際兩公約」各自論述;檢方主張判死,辯方則認為林殺人係偶發並非計畫性,且有重度酒精障礙,非屬情節最重大之罪,不應判死。最後,法院諭知十一月廿三日上午宣判。

昨天開庭,包括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南分會、南市警第二分局都派員出庭,全程陪同殉職警凃明誠和曹瑞傑家屬。凃、曹兩人於二0二二年八月廿二日追捕竊車嫌犯林信吾,在安南區遇襲殉職。

檢方指控,殉職兩名警員各中十七刀及卅八刀,頸、頭及胸部都是致命傷,被告林信吾手段凶殘,要讓警員無法逃離現場,林因強盜案判刑七年入監,自外役監放假,不想回監獄,事先買彈簧刀和空氣槍,遇警員反抗是有計畫性並非偶發,對社會危害性甚大,符合國際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檢方足足論述半小時內容,請求將林判死。

辯護律師也引用國際兩公約對人權的規範,主張林信吾殺人是偶發,非屬計畫性,未符「情節最重大之罪」,因警方對他噴辣椒水,才持刀反擊,先後殺害兩名員警,檢察官稱林無更生改善的可能,應該要舉證;且經醫院鑑定,林確有重度酒精障礙屬精神病患,精神障礙者是否可判死刑,一併請法官審酌,辯方也論述半小時,為林求活命機會。

最後,法官詢問林信吾對量刑有無意見,林面無表情像在發呆,經旁邊律師提醒才答稱「沒有意見」,卻引起死者家屬不滿。法官繼續追問後,林信吾自稱「罪有應得、很後悔」、「對不起死者家屬」,林全程認罪並請求判自己死刑。包括凃明誠的大姊、二姊,和曹瑞傑的叔叔及胞兄都當庭要求對林信吾判死。不要讓兩名殉職警的責任心、榮譽心變成一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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