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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舉辦112年度營業衛生優良店家認證頒獎典禮

花蓮縣衛生局長朱家祥頒發優良證書予通過優良評核認證業者。(花蓮縣衛生局提供)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為維護消費者健康權益,花蓮縣政府持續推動營業衛生分級認證評核制度,七日邀請花蓮縣民宿協會、觀光旅遊民宿協會、國際民宿協會,觀光旅館商業同業公會及觀光旅遊民宿協會代表,一同熱情見證營業衛生界的閃亮榮耀。現場頒發優良證書予通過優良評核認證業者(美容美髮業、旅宿業)共計一0五家,透過認證標章制度,讓業者主動維護自身營業場所的衛生安全,便於消費者識別選擇,安心消費。

衛生局長朱家祥表示,依據交通部觀光局最新統計,花蓮縣合法營業民宿家數列居全國第二,達一千七百八十三家、旅館及觀光旅館家數計一百六十四家,合計一千九百四十七家。縣府每年針對業者持續推動營業衛生稽查輔導工作,營業衛生分級認證是主要推動工作重點之一,首先由業者自行申請核備或由衛生局主動評核,再由衛生局稽核人員進行書面審核及現場評核,通過者核發營業衛生優良標章並透過多項管道發布宣傳,提供消費者多元選擇依據,提升優良業者持續落實自主管理的責任感,進而確保來自國內外的消費者都能擁有安心、放心且開心的旅遊環境。

朱家祥指出,營業衛生評核是以保障消費者衛生安全為目的,以旅宿業者為例,取得執業執照後,執業期間需依「花蓮縣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落實營業衛生自主管理,主要項目有環境衛生(飲用水水質標準、病媒防治設施並有消毒記錄、水塔清洗、公用廁所清潔消毒、設有急救箱)、專業衛生(住房須知告知、房間清潔消毒、盥洗及寢具用品消毒或丟棄、房間四周及通風口清潔)、從業人員衛生(每年定期接受健康檢查、每年參加自主衛生講習、穿著整潔工作服)等。旅宿業者亦需配合衛生局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衛生稽查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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