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陸瓊娟/橋頭報導
已退休的前中油勞工董事陳枝章與修護組經理張子房協助廠商驗收、洩漏底標等收賄案,橋頭地院一審依貪汙等罪判陳枝章二年,褫奪公權四年,緩刑五年,事後陳枝章未再上訴判決確定;張子房二年十個月、褫奪公權五年,未獲緩刑,張男再上訴,高雄高分院八日維持張子房的的原判,仍可上訴。
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向業者收賄案,橋頭地檢署偵辦時進一步查出已退休的前中油勞工董事陳枝章與修護組經理張子房,在一0六年辦理潤滑油槽工程案時,廠商廖晟合為及早完成驗收請款,找上關係良好的張子房幫忙,張子房則想到可以拉時任中油勞工董事的陳枝章出面聯繫,廖晟合事成後行賄一百四十萬元給陳、張二人平分。橋頭地檢署查出,陳枝章在職期間負責董事會採購審議小組審議採購預算來源、履約期程、廠商資格、招決標方式、評選項目及評分等職務;張子房則負責各類重大採購案招標前審議採購內容。但二人陸續以顧問、諮詢費名義收賄,並透過洩漏採購案金額、變更採購要求、變更採購規範等方式協助廖晟合,總計涉弊標案達五件;檢方偵結後,將陳、張、廖三人依貪汙、洩密等罪嫌提起公訴。
橋頭地院法官一審審酌陳、張偵查中自白,且各繳回全部犯罪所得新台幣一百一十五萬元、一百五十五萬元,又在宣判前繳交一百二十萬元、四十萬元公益金,依貪污等罪輕判陳枝男二年,褫奪公權四年,緩刑五年,事後陳枝章未再上訴判決確定;張男判二年十個月,褫奪公權五年,未獲緩刑。由於張子房未獲緩刑,經上訴至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承審法官偵結認定原審並無不當,八日上午判決上訴駁回,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