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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署澄清 未濫發新冠快篩劑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針對外界質疑「中央濫發新冠家用快篩試劑」一事,疾管署8日表示,國內新冠疫情持續,為快速診斷及早治療,家用快篩試劑仍有需求,以降低疫情的衝擊,且發放方式由接種民眾依需求自由領取,並無濫發之情事。

疾管署表示,由於新冠肺炎與流感重疊症狀多,建議民眾可以新冠肺炎快篩為主,先使用新冠家用快篩試劑排除新冠肺炎;再前往醫療院所,由醫師判定是否進行醫用流感快篩。另流感快篩準確度約5到7成,即使快篩陰性還是可能罹患流感,需仰賴臨床醫師的判斷。

因應秋冬新冠肺炎疫情,為協助年長者出現症狀時,及時分辨是否為新冠肺炎及鼓勵接種疫苗,故配合流感∕新冠∕肺炎鏈球菌疫苗之接種作業,發放65歲以上長者每人10劑新冠家用快篩試劑,每人至多30劑。

自9月底依縣市衛生局規劃配送2,637萬餘劑至醫療院所和社區設站場所,後再依衛生局反映民眾領取家用快篩試劑踴躍,已依衛生局申請陸續再配送196萬餘劑家用快篩試劑至合約醫療院所,以因應接種民眾之領取需求。

對於家用快篩試劑之配送數量,疾管署表示,係由衛生局評估轄區民眾領取之需求,再由該署配送至合約醫療院所或衛生局指定之社區接種站,供接種民眾自由領取,絕無強迫民眾領取之情事。

疾管署表示,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並不需快篩,只要經臨床醫師專業判斷符合給藥條件即可開立;請臨床醫師加強詢問病患相關疾病史,依臨床評估判斷,把握用藥時機。

疾管署強調,秋冬季節為呼吸道疾病流行高峰,國際間部分國家新冠疫情亦已出現上升趨勢,國內近期COVID-19疫情上下波動,惟併發症及死亡發生風險持續,且併發症中65歲以上長者占78%,運用家用快篩試劑快速診斷,及早採取必要的防治措施極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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