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花蓮縣一一二學年度免費營養午餐供應,為提升團膳品質、網羅更多具資格的優良廠商加入,從過去二個區域標案調整為十個區域,歷經二次招標,共計七家業者得標。針對縣議員質詢招標疑有圖利廠商一說,花蓮縣政府重申,招標過程依法行政,並無不法或針對特定廠商量身訂做,均符合法制作業,公正、公平。
花蓮縣政府今年六月中旬辦理「一一二學年度國中小學校午餐委外辦理勞務採購案」,共分為十案,各區採購案預算金額落在二千四百萬至三千一百萬不等,十案合計二億七千三百三十七萬元。
縣政府教育處代理處長翁書敏表示,七月十八日首次開標,投標基本資格需有食品製造業、供應商等,因本案每標均為巨額採購,可以額外加上特定資格,但今年午餐招標從二標改為十標,希望能有更多符合基本資格的優良廠商加入,所以在招標文件(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特定資格證明-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證明」部分應該要刪除。因行政疏失錯漏,開標當下即發現疏失,據政府採購法,因此宣布廢標。
為兼顧學生營養需求與提升用餐品質,經審慎考量後於七月二十一日重新公告招標文件內容,並於八月十七日開標,最後共七家廠商得標。
翁書敏指出,因花蓮縣境狹長,今年全縣劃為十個區域標案,主要在於縮短長途運輸問題,讓更多符合資格的優良廠商,能夠就近提供國中小學營養午餐,除強化廠商競爭力外,也能兼顧營養美味,提升整體供應品質。
花蓮縣新學期的免費營養午餐,每餐調高十元,國中六十元、國小五十五元;有機蔬菜也從原本每週一次增加為每週二次,並提供一次在地有機豆奶,更加碼餐餐有點心(包含水果、堅果或果汁等)及加入異國料理菜色,本次得標廠商為香又香食品、華王御膳、尚好便當、津吉有限公司、德力強食品、馨儂快餐店及清泉商行等七家得標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