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走廊〉駕車遇不理性對待 宜心平氣和小心應對

東山區王先生問:我之前看到貴報司法走廊文章,說車輛右轉彎時,可以在轉彎前緊沿右側路面邊線行駛到路口後右轉,這樣如果不小心和直行車發生擦撞時,可以避免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的疏失。從此我就照著做,每次開車要右轉彎時,都會提前駛入最右方車道,緊沿路面邊線右轉,但是我有好幾次轉彎前在邊線旁遇到紅燈,停等準備右轉時,卻被後方駛來的機車按喇叭,還有機車從邊線外騎到前方回頭瞪我,因為我擋了他們的路,這樣令我非常困擾,請問這種情形有辦法避免嗎?

答: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車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王先生依照規定緊沿右側路面邊線右轉並無任何錯誤,後方行駛而來的機車,應當於王先生車輛的後方停等或由王先生車輛的左側穿越至前方機車停等區停等才對。但許多車輛駕駛人,或因不了解交通安全規則,或因缺乏在後方等待或繞道的耐性,才會出現按鳴喇叭或回頭瞪人等較不理性的行為,這樣的狀況確實時有所聞。

因此,許多車輛駕駛人為避免衝突,在右轉彎前,會在車輛右側與道路邊線間預留相當空間,供後方駛來的機車通過。但如此又可能增加了右轉彎時與直行機車發生擦撞及產生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的疏失風險,造成一個兩難的狀況。

現今許多合法的駕駛行為,也常會有引起其他駕駛人不滿的情形,例如,內線車道為直行及左轉共用車道,當左轉彎車至路口遇直行綠燈時,應在路口停等,等待左轉綠燈亮起之後才能左轉,此時阻擋了後方的直行車輛,極易造成後方車輛的不滿;又如車輛於中線或外側車道,以接近當地速限之速度行駛,且未堵塞行車的情形下,仍遭後方車輛以逼車之方式強迫讓道的情形,也很常見,車輛駕駛人於道路上行駛時如遇到此種狀況宜心平氣和,小心應對。   (作者∕蔡直青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