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十九歲張姓男子得知馬姓商人準備交易大量泰達幣,找來蔡姓、何姓及蕭姓同夥共謀行搶,持球棒、榔頭破窗,又朝馬臉部狂噴辣椒水,當場搶走六百八十五萬元現金,連同馬身上金飾、金貔貅都洗劫一空。台中地檢署根據證詞、監視器及對話等,偵結依加重強盜罪嫌起訴四人。
張男八月陸續找十九歲何男、二十歲蔡男及十九歲何男,共謀鎖定馬姓男子趁其交易泰達幣時行搶身上現金。眾人先買球棒、榔頭,九月五日躲在台中市西屯區一處停車場埋伏,下午見馬男現蹤並帶著六百八十五萬元現金上車和賣家交易泰達幣,由何、蔡及蕭先衝出拿球棒、榔頭朝右前座玻璃猛砸破窗,蕭並朝車內噴灑辣椒水並喝令交出財物。
張等三人當場搶走六百八十五萬元現金,連同馬身上的價值五十八萬元的金項鍊、金手鍊及金貔貅也一併搶走。眾人得手後,張男各分給蔡、何及蕭每人十萬元,剩下六百五十多萬元及金飾則自己全拿走。
警方獲報展開追查,當晚在西區五權西路一帶圍捕何男、蔡男,兩人一度企圖衝撞逃逸,警方朝對方車輪開一槍並壓制,在車上查扣二十萬元贓款、辣椒水及球棒。隔天六日再分別拘提蕭、張,但大量贓款早已不知去向,全數依強盜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