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民眾黨有意將陸配徐春鶯納入不分區立委名單,被綠營質疑其仍有大陸籍。陸委會主委邱太三在立法院受訪表示,如何放棄國籍在中共的國籍法中規定明確,包含第十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都有相關放棄國籍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中國公民具有「外國人的近親屬」、「定居在外國的」、「有其它正當理由」等條件,可以經申請批准退出中國國籍。
對於外界質疑,在現行憲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下,陸委會的說法會有「兩國論」的問題,邱太三認為,中華民國憲法只有規範政府組織,至於「其他國家的組織,無論是美國、日本、南非,都不在我們的憲法範圍內」。
民進黨立委王美惠質詢時,詢問海基會徐春鶯是否已經註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海基會董事長李大維回答,根據查詢會內相關資料庫,沒有任何相關的紀載。
民進黨立委張宏陸質詢時表示,不論是陸配還是其他的人士要歸化,應該都要遵循所有法令。
邱太三答詢時表示,大陸地區人民歸化程序是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當歸化並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後,就必須比照國民,遵循所有的相關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