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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警局成立中部首家空氣槍實驗室落成

台中市警局斥資百萬耗時二年成立「空氣槍實驗室」,將從十二月開始正式啟用,刑事鑑識中心主任柳國蘭(左)與鑑定人員操作標準靶槍試射情形。(記者陳金龍攝)
台中市警局刑事鑑識中心「空氣槍實驗室」,採用美國OEHLER MODEL 五七紅外線感應測速儀、配置三道紅外線感應光匣。(記者陳金龍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近年歹徒使用空氣槍犯罪情形日逾增加,而槍枝殺傷力鑑定,必須送到調查局或是刑事局鑑定,耗時二到三個月才能取得結果報告,為提升空氣槍枝鑑驗效率,台中市警察局斥資百萬、歷經二年籌備與鑑定人員培訓,中部首間「空氣槍實驗室」建置完成,將在十二月一日啟用,受理中部地區檢察機關的囑託的空氣槍鑑定案件。

台中市副市長王育敏(左二)昨日在台中市警察局長李文章(右一)陪同,視察中部首間「空氣槍實驗室」。(記者陳金龍攝)

台中市警局表示,為打擊空氣槍犯罪、提升空氣槍枝鑑驗效率,「空氣槍實驗室」歷經二年的籌備、鑑定人員培訓,已正式建置完成,經警政署審核通過,正式函文中部地區檢察機關認可,台中市警局為空氣槍枝囑託鑑定機關,將在今年十二月一日啟用,正式受理空氣槍枝鑑定案件。

台中市警局指出,市警局斥資百餘萬建造空氣槍鑑定實驗室,採用美國OEHLER  MODEL  五七紅外線感應測速儀,配置三道紅外線感應光匣,以紅外線偵測涉案槍枝擊發彈丸通過光匣時間差,並換算為彈丸單位面積動能,實務上若槍枝測得彈丸單位面積動能超過每平方公分二十焦耳,則認定槍枝具有殺傷力,依該鑑定結果可作為檢方起訴、聲押及院方判決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依據。

台中市警局刑事鑑識中心表示,以往該局緝獲不法空氣槍枝,需每週派人專車持送至刑事警察局理化科進行鑑定,鑑驗時程需耗費二至三個月,台中市成立空氣槍實驗室後,能大幅縮短鑑驗時效,針對轄內查獲之空氣槍,從案件受理到鑑定完畢製發鑑定書,時間能縮短到二週內,及時提供專業鑑定結果,可提升空氣槍犯罪偵審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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