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李姓男子去年冒用立委候選人李武龍的名義招募工會會員,要入會者繳一千二百元,即可享受每年可吃餐廳四次和全台旅遊十次以上,還可領取香腸、魚丸、可口奶滋等物,並告知入會者必須投票支持特定候選人,結果被李武龍一狀告到地檢署,檢察官二日依違反選罷法罪嫌起訴李姓和鄭姓男子。
全案除了李、鄭二人被起訴外,另外同意加入成工會會員的王、林兩人也涉期約賄選,經檢察官作出緩起訴處分。
李姓男子是台南市麻豆區人,二0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他未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登記而自行以「台南市麻豆魚丸豬肉工會發展協會」名義,向台南市麻豆區、善化區之不特定選民,散發傳單招募會員,並且未經同意擅自在傳單裡把立委候選人李武龍列為顧問,李武龍的父親列為會長,最後,不但查賄小組找上門,依涉賄罪嫌將他帶回調查;李武龍得知也帶著律師到地檢署控告李姓男子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及冒名詐欺罪嫌。
起訴書指出,李男以LINE傳送上述宣傳單影像及「加入會員,好辦事,多多加入會員,多多介紹,親朋好友」給鄭姓男子,再由鄭轉傳其他人,李、鄭二人先後轉傳招募訊息給十一人但都遭拒。後來,李又傳「招收會員中」訊息給王、林二人,他們同意加入會員並繳費。
檢察官認為,李姓男子招募會員,每人只要支付一千兩百元會費,每年即可獲得逾三千七百餘元利益,顯已逾所繳交之會員費用,且還要會員支持特定候選人,明顯有期約賄選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