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15日公布市售雞稽查結果,共查獲2件國產雞蛋不合格,1件未標示產地、1件動物用藥殘留違反不得檢出規定,不合格者各處3萬元罰款。
食藥署指出,在外觀檢查及標示查核方面,由9月14日到11月14日間共稽查市售雞蛋6211件,只有1件因未標示原產地,與規定不符,依法處以3萬元罰款。
在動物用藥殘留方面,總共抽驗244件,1件不符合規定,仍有4件進行成檢驗中,不符規定是檢出動物用藥Nicarbazin 0.636 ppm及Decoquinate 0.007 ppm,違反不得檢出規定,亦依法處以3萬元罰款。
食藥署表示,由於國產雞蛋已恢復產能,農業部已不再進行專案進口,但原專案核定進口雞蛋全面採100%逐批查驗,而最近幾週都沒有雞蛋輸入不合格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