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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列管公廁 99.23%特優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近年響應聯合國「世界廁所日」及環境部推動「優質公廁」相關政策,除了讓花蓮縣公廁維持基本「不髒、不濕、不臭」的三不原則外,針對民眾反應的公廁狀況,皆即時通報管理單位進行改善,目前反映案件平均處理天數為零點零九天。
世界上還有三十五億人沒有安全且具備乾淨用水的廁所可使用,因此每年的十一月十九日被聯合國定為「世界廁所日」。花蓮縣政府同時向民眾宣導優質如廁文化,喚醒群眾意識,響應「公廁如家廁」,並辦理公廁認養,媒合民間力量,共同管護公廁環境。
環保局表示,目前花蓮縣列管公廁為七百八十五座,其中特優級公廁就有七百七十九座,占全縣列管公廁九成九二三,感謝近年公廁管理單位用心管護,配合環保政策提供民眾優質友善如廁環境,未來縣政府將持續推廣優質如廁文化。